国民信托非法转让债权给广州涵杰数字科技合伙企业
本人在宜口袋平台有一笔借款,资方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近期收到通知,国民信托将该笔2288元债权转让给广州涵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自收到消息至今,我没有收到国民信托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正式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书,没有合法有效的送达凭证,不清楚本次债权转让是否真实、合法,无法核实广州涵杰数字科技是否为合法债权受让方,也没有收到清晰、合规的对账明细。
依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目前该转让流程不合规,我无法确认债务接收主体,不敢随意向陌生主体转账还款,担心被骗、还款后不认账、征信无法更新结清。
本人有还款意愿,但只向真实、合法的债权人还款,诉求如下:
1. 国民信托向我提供加盖公章的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通知书原件/清晰扫描件、转让对价凭证;
2. 提供该笔2288元完整账单明细(本金、利息、各项费用、计息方式),确认综合利率符合国家监管要求;
3. 明确告知合规对公还款账户,承诺还款后及时上报征信结清、出具结清证明;
4. 在材料核验清楚之前,广州涵杰数字科技及其委托的催收方,禁止频繁骚扰、禁止联系我的家人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