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物约定却收到远低于价值的物品,卖家拉黑还遭闲鱼推诿
本人通过闲鱼与卖家(闲鱼ID:x***5,绑定手机192********)达成换物交易:
双方互拍1元链接作为交易载体(价值约300元卡牌)
对方承诺回寄约定物品
本人收货后发现严重货不对板:
对方未按约定回寄,仅寄来普通卡(价值远低于约定),且收货后直接将我拉黑,拒绝沟通。
事实定性:
1. 双方1元链接+聊天约定构成互易合同(《民法典》第509条),对方交付标的与约定不符,属根本违约;
2. 我方已保留:换物前聊天承诺、开箱视频、双方订单物流、实物对比图;
3. 闲鱼售后以“换物/1元链接”推诿,客服拒绝协助披露卖家真实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违反《电子商务法》第61条平台协助义务。
诉求:
1. 闲鱼重启售后介入,支持退货退卡或赔偿我方卡牌损失300元;
2. 核查卖家“货不对板+拉黑逃避售后”违规,对账号处置;
3. 依法披露该闲鱼ID(x***5)实名信息,便于我方向法院起诉主张违约责任。
证据已备:双方订单页、聊天记录、开箱视频、实物对照、拉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