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消费权益,曝光不良商家

匿名在线举报企业或个人违法信息

网易云音乐云推歌服务拒绝退款


在网易云充值了几百元网易云云推歌服务,基本没效果全是假人评论,现在剩余191元想退款被拒绝。 事实与理由 本人在网易云音乐 App 内充值购买“云推歌”推广服务,目前账户内尚有 191元 现金余额未消耗使用。 1. 服务质量存在严重欺诈与虚假宣传: 本人在使用该服务过程中发现,平台所提供的“推歌”推广效果极差,产生的评论与互动大量为机械化假人/水军账号自动生成,并未向真实有效用户传递,严重违背了“云推歌”服务承诺的真实推广效果,构成服务欺诈。 2. 霸王条款拒绝退还预付款余额: 基于上述不合格的服务质量,本人申请终止服务并要求退还未消耗的 191元 预付款,但网易云音乐以“虚拟充值服务一经充值概不退款”为由拒绝退款,强制扣留消费者未消费的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适用说明:网易云单方面规定“充值一律不退”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企图排除消费者依法终结合同并收回预付款的合法权利,该格式条款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适用说明:平台使用机械化假人数据充当真实推广效果,未能按约提供真实推广服务,已构成事实上的服务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与五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适用说明:因服务效果造假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本人有权主张解除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网易云应当向本人恢复原状并退还未履行的 191 元预付款。 投诉诉求 1. 立即原路退还网易云“云推歌”账户内未消耗的 191元 现金余额。 2. 停止以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合理的退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