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酒店未入住、酒店无损失,以“不可取消”为由拒绝全额退款
美团酒店未入住、酒店无损失,以“不可取消”为由拒绝全额退款
本人在美团平台预订酒店,订单号:26110*********670***************,订单金额:159.45元,入住时间为2026年10月7日-10月8日。 因个人临时行程被取消,我错过了订单的取消时间,但本人未入住、未消费,也未核销任何权益,且第一时间联系了平台客服,平台客服说要扣除50%的违约金,我不接受。酒店及美团平台以“已过取消时间、预订后不可取消”为由,拒绝全额退款。依据《民法典》第497条、第585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这种一刀切的“不可取消”条款,在未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不应作为拒绝退款的依据。 现投诉美团平台及商家,要求立即为本人办理全额退款,依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